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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博士信箱

臺北市立圖書館小博士信箱活動實施說明

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2 日第 7 次推廣活動委員會會議修正
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4 日第 3 次推廣活動委員會會議修正
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7 日第 1 次讀者服務委員會會議修正
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3 日第 4 次讀者服務委員會會議修正

一、 活動宗旨

(一) 學習利用圖書館資源的方法,培養查詢資料及解答問題的能力。

(二) 認識參考資源的類型、功能及使用方法,並善用各類參考工具書。

(三) 認識圖書館館藏資源類型及使用方法,提升小朋友使用圖書館的能力。

二、 參加對象

持有本館有效個人借閱證之滿 6 歲至未滿 13 歲國小學童。

三、 活動方式

(一) 總館、分館及民眾閱覽室分屬 12 個行政區,各區指定館每月 1 日依主題且分齡出題(低中高年級各 1 題),各館公布該區 3 個題目於兒童室及兒童版網站。不定時配合推廣活動額外增加題目。

(二) 參加者須從圖書或電子資源查尋答案,同一題目限擇一種(書面或線上)方式作答,且每月作答題數不得超過 3 題。

(三) 參加者於本館兒童版網頁之「小博士信箱」進行線上答題,或由各閱覽單位自系統列印紙本答案卷供現場參加者作答,並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投入該館「小博士信箱」或完成線上答題。答題時均需詳細填妥答案、參考書名、頁數、參考網頁名稱或網址及個人資料。

(四) 每月 8 日於各館兒童室及兒童版網站公布前次答案及答對名單。

四、 獎勵辦法

(一) 參加者每答對 1 題給予 1 點,由系統自動累積點數。點數使用期限為給點日起算 1 年內有效,逾期未使用則自動失效,不得要求延長。

(二) 參加者於兒童版網站之小博士信箱點選「兌獎專區」,檢視累積點數,選擇要兌換獎勵品、兌換地點及數量,點選「待換清單」透過手機產生兌換條碼或持借閱證至兌換地點,刷點換取獎勵品。

(三) 一張借閱證同一品項之獎勵品限選 1 件及兌換 1 次,不得重複。(圖書禮券不受此限制)

(四) 參加者須於指定地點兌換獎勵品,不提供跨館領取獎勵品服務。

(五) 系統於點數到期前 30 日、前 10 日、前 3 日發送 Email 通知,聯絡資訊以本館系統資料為準;參加者應自行確認 Email 之正確性,若因所留資料有誤導致無法成功通知,視同放棄點數。

五、 注意事項

(一) 答案來源如為網路資源,應寫明所查詢之網頁名稱或網址,惟不得上網公開徵答或由他人代答。

(二) 參加書面答題者,應在答案卷上填寫完整之個人資料,以便於累積個人點數。

(三) 參加者應親自查找資料,不得互相抄襲。

六、本實施說明經讀者服務委員會通過,並陳館長核定後,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修正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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